可在线标记后打印,也可打印后填写。尚未取得的材料可标记为“待补”,无需等全部齐备再沟通。
货物与运输关系
| 材料项目 | 已有 | 待补 | 不适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买卖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及货物规格、数量与价值材料 | |||
| 运输委托、订舱文件、全部提单和保险文件 | |||
| 参与运输、港口、仓储与内陆交付的主体及联系方式 |
状态与交接
| 材料项目 | 已有 | 待补 | 不适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装运前、到港、提货和入库的交接记录及状态时间轴 | |||
| 箱号、封志、包装和受损部位的原始照片、视频与清点表 | |||
| 温度等运行数据、检验报告、取样记录及相关原始材料 |
通知与损失
| 材料项目 | 已有 | 待补 | 不适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向相关业务主体及保险人发出的通知、回复和送达记录 | |||
| 受损数量、维修、分拣、转存、处置与残值记录及费用凭证 |
本清单用于首次沟通准备,具体材料范围需结合事项核查。存在通知、索赔或程序期限时,请及时说明。
吕大鹏律师 · 北京大成(大连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· 13238008303
https://lvdapeng.com/resources/marine-cargo-damag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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